深圳宝安区教育系统公办单位货物与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4-09 浏览:1110

1.招标项目:BAJY2020-07次(A-H)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人。

(7)不允许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报名与标书获得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9:30至4月10日上午11:30

报名方式:网络在线报名

投标人扫描投标二维码(附件7)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集中打包,通过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以“项目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局招投标服务部政务邮箱账号(jyjzbb@baoan.gov.cn)。

未发送和未成功发送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全、不清晰的,均为无效报名。

5.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将《宝安区教育系统公办单位货物与服务类招标项目应标函》(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照片(须报名当天拍摄)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公司注册地所在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自行打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投标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须为报名当天拍摄的照片外,其余以上材料均须扫描或拍摄,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我局招投标服务部政务邮箱账号。

我局招投标服务部经审核材料无误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

(2)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材料至我局招投标服务部政务邮箱账号。

(3)如报名后弃标的,须于04月12日下午17:00前提交《宝安区教育系统公办单位货物与服务类招标项目弃标函》(附件2)。如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弃标且不参加该项目的现场开标会,投标人须向招投标服务部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由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入宝安区教育局招投标诚信档案。

6.项目咨询:对招标项目文件如有疑问的,须于04月10日下午14:30-17:00 与招标机构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7.质疑事项: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质疑,包括质疑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须写明具体质疑条款和质疑事项的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于4月10日下午14:30-17:00与招投标服务部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8.投标及开标:

(1)投标人指定仅1人参与现场开标会,并于开标会现场提交一份《参与投标活动健康承诺书》(附件6)。

(2)投标人应把标书“一正三副”及《开标一览表》(附件5)等两份投标文件分别装订并封装,并于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验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副本原件的取消当次应标资格)。下午14:30停止签到,未准时签到者,取消投标人在该项目的应标资格。标书不齐或无《开标招标一览表》的,取消投标人在该项目的应标资格。《开标一览表》必须同时有盖公章及法人签章(打印签名无效),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人须将《样品标签》(附件3)清晰地填写并加盖公章,在样品显著位置贴好。一个样品只能响应一个招标项目,不接受一个样品响应多个招标项目。投标人签到后,将样品摆放在开标现场的指定位置,并将《样品确认单与放行条》(附件4)交予工作人员双方签名确认。招标文件中规定须现场提交样品而未能提供的,取消投标人在该项目的应标资格。

9.其他重要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时主动向检疫工作人员出示i深圳的自主申报信息,按指定路线、区域进出机关大院,并配合做好其他检疫工作。

如有无理由不配合的,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纳入诚信档案。

报名方式

网络在线报名

报名时间

4月8日上午9:30至4月10日上午11:30

弃标时间

4月8日下午14:30至4月12日下午17:00

弃标方式

网络在线弃标(详见招标邀请函)

开标会时间

4月15日下午14:30(下午14:30停止签到)

开标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4号楼六楼会议室

地址:新安街道洪浪社区洪文路1号

联系电话:0755-29985276

联系人: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