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6 浏览:649
延安高新区采购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3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CJC2020-52
2、项目名称:延安高新区采购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409,3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安高新区采购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项目,1批, 采购预算: 409,300.00元, 项目概况: 办公桌、办公椅、台式电脑、档案柜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31 18:00:00 至 2021-01-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22 17:00:00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