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0-12-07 浏览:387

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6 21:23

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榆林大道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6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ZFCG(2020)询156号

2、项目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

3、预算金额:499,4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1批, 采购预算: 499,400.00元,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办公桌椅、会议室桌椅、厨房桌椅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9 08:00:00 至 2021-01-02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6 21:23

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榆林大道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6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ZFCG(2020)询156号

2、项目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

3、预算金额:499,4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1批, 采购预算: 499,400.00元,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办公桌椅、会议室桌椅、厨房桌椅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9 08:00:00 至 2021-01-02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